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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性胫腓骨骨折交通事故几级伤残
一、创伤性胫腓骨骨折交通事故几级伤残?
可定为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后,也是需要及时的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在进行鉴定时也要到专业制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一般会在二十天内完成鉴定,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的结果不认同时,也是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或者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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