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享受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设定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
【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其他申报”模块中的其他申报功能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申报时通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采集模块,系统根据该纳税人信息自动带出该纳税人相关的购车发票及车辆信息,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中减税免税栏次,选择对应的减免税政策,系统自动进行扣减。
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时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减税免税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