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事故风险,让安全伴随每一公里。本文主要介绍雾天行车安全小常识——开灯、低速、保持车距,并为读者提供相关信息,以引起读者的兴趣,接下来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雾天行车安全小常识开灯、低速、保持车距
雾天会使能见度下降,直接影响驾驶员的观察和判断,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恶劣天气之一。尤其在高速公路上,由于交通量大、车速快,因雾天引发的交通事故经常是多车追尾、相撞的特大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和车物损失都比较严重。北京地区的雾天多发生在一年中的11月份和第二年的三四月份之间,遇到雾天,最好不要上高速公路行驶,应沿着与高速公路辅路或同方向的普通公路低速行驶,待浓雾散去以后,再上高速公路行驶。如已上高速公路行驶,须注意以下事项: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能见度小于50米时,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将采取局部或全路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高速公路救援专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路段,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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