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兰州一住户受托照看邻居孩子,并提供一些实用的方案。其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接下来就来看一下路援帮小编为您分享。
兰州一住户受托照看邻居孩子
兰州一住户受托照看邻居孩子 遭车祸被判担责
刘云与丈夫回老家探望病重的母亲,托邻居照看3岁的儿子,结果小孩不幸遭遇车祸受伤。近日,兰州中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邻居邵某支付刘云夫妇赔偿金等共计37万元。
从安徽来兰州务工的刘云夫妇租住在城关区滩尖子一民宅内,与同来打工的邵某是邻居,彼此相处得很好。2012年3月5日,刘云接到老家妹妹打来电话称母亲病重住院,刘云和丈夫便商定回趟老家,考虑到孩子年幼,刘云便委托邵某照看孩子几天。3月7日早上9时许,邵某骑电动车带着孩子外出玩耍,途经二热什字路口时,遇到一辆突然拐弯的货车,邵某猝不及防撞上货车摔倒在地,孩子被甩出几米远。孩子送医院救治,经诊断孩子为开放性颅脑损伤。经过手术治疗后,孩子的伤情鉴定为开放性颅脑损伤术后遗留失语,评定为六级伤残。
邵某虽然也受伤,但没有大碍,她对刘云夫妇深感惭愧,事后主动借给刘云夫妇1万元支付孩子的医疗费。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邵某负事故次要责任。2012年9月,刘云夫妇和货车司机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刘云夫妇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万元,货车司机赔偿刘云夫妇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7万元。刘云夫妇认为,邵某对孩子的受伤难脱干系,遂与邵某商谈赔偿事宜,双方难以达成协议。2012年12月,刘云夫妇将邵某告到城关区法院,索赔7万余元。
该案在审理时,邵某认为,她是无偿帮刘云夫妇照看孩子,自己没有收取刘云夫妇任何报酬。帮忙照看孩子是刘云夫妇主动提出的,并不是自己主动。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不能将监护权转嫁给他人。事故发生后其已经以借款的方式陆续给了刘云夫妇1万元,这笔钱可以抵销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某驾驶电动车搭载未成年儿童,行驶时未能确保安全通行,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并无不当,应予以采纳并作为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依据。但是,事故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刘云夫妇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他们将孩子托付给邵某照顾,与邵某之间形成了委托监护的关系,邵某作为受委托监护人,应当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使孩子在自己监护范围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危及孩子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邵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孩子出行,应属于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但其驾驶行为存在过错,直接导致孩子受伤的后果,应负有过错责任,邵某承担20%的责任。刘云夫妇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负有抚养及安全保障的义务,他们的监护责任不因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而免除,因刘云夫妇在监护义务上存在疏忽,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亦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自行承担10%。判决邵某赔偿刘云夫妇医疗费等共计37万元,扣除借给刘云夫妇的1万元,还应支付27万元。一审宣判后,邵某提起上诉。
大家可以参考小编上面的兰州一住户受托照看邻居孩子,为邻居照看儿童的收入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帮助,在平时的使用时候,需要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这样的话可以起到一个很好的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