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三分,安全十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和谐社会。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希望能帮到您,帮助您,就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
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开庭审理: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法庭调查。4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二、司法解释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赔偿时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事项进行处理时,一般还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沟通,如果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沟通协调对有关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认可执行。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路援帮往后会继续推荐交通事故人伤法院流程是什么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