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援帮 投稿分享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案件伤情鉴定期限规定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案件伤情鉴定期限规定

一、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

礼让三分,安全十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和谐社会。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希望能帮到您,帮助您,就是我们服务的开始。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一、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交通案件伤情鉴定期限规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咨询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这个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 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交通道路上的车辆碰撞引发的人身伤害并且还附带着影响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的话,肯定是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好鉴定并且以此作为索要赔偿的重要根据的,但是伤情鉴定的时间必须是在治疗并且在伤情比较稳定的基础上才是最科学准确的。

以上就是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路援帮往后会继续推荐交通事伤伤情鉴定时间有限制吗相关内容。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5620240#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https://www.hfjzb.com/tgfx/101578.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