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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9月4日电 (记者王猛)记者从吉林省前郭县获悉,3日一辆由吉林省镇赉县四方坨子镇开往吉林市的一辆客车与同侧车道逆向行驶的货车相撞,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0余人轻伤。经认定此次事故系特大交通事故,为货车违章逆向行驶所致。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死伤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身份确认,并协助家属处理死者后事。同时,当地警方有针对性地加强具体路段、区块的巡察,防止事故发生。
9月3日11时55分,车牌号为吉B36355的宇通客车,与一辆在同侧车道逆向行驶的吉J24256解放牌货车,在302国道695km处相撞,造成7人死亡(货车2人、客车5人),2人重伤。经公安部门初步认定此次事故系特大交通事故,是货车违章逆向行驶所致。
事故发生后,前郭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工作。同时,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地成立了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救治组、善后处置组、维护稳定组、综合调度组、宣传报道组、安全生产检查组六个组,同步开展工作。由县公安、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认定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省、市交警部门指导下及时认定事故原因。县卫生部门积极协调市县医院全力抢救伤者。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死伤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身份确认,同时增加警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具体路段、区块的巡察,防止事故发生。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对死者进行尸检,协助家属处理死者后事。此外,除两位重伤者外,其余乘客伤情好转。
【法律界网站提示】对于交通肇事,我国《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刑。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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