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援帮 汽车资讯 天津市“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首案半小时调解完毕-天津市车祸案件

天津市“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首案半小时调解完毕-天津市车祸案件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28日电:天津市首个“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前日正式成立,一旦市民在和平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诉诸法律时,不用出交通队就能打官司了,不仅缩短了诉讼时间,还能节省诉讼费。“交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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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天津视窗10月28日电:天津市首个“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前日正式成立,一旦市民在和平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诉诸法律时,不用出交通队就能打官司了,不仅缩短了诉讼时间,还能节省诉讼费。“交通法庭”刚刚成立,就吸引了市民关注。昨日下午,“交通法庭”就开庭审结了首例交通事故案。从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到最终在司法调解书上签字,只用了不到30分钟。 转载于:www,

  庭审的案件发生在2008年11月。和平区环卫局汽车修理厂司机张师傅驾驶中型专项作业车沿哈密道由东向北右转南京路过程中,与骑自行车的18岁女孩王某发生接触,作业车右后轮从自行车及王某左腿上碾轧过去,造成其左腿开放性骨折,自行车被损。转载于:www,

天津市“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首案半小时调解完毕-天津市车祸案件

  事故发生后,相关交通队当即介入调解,且双方也都同意了行政调解,但行政调解不具备法律效力。而在后期赔付中,环卫部门的作业车要走保险,保险公司则要求该单位出具司法调解书。因此,环卫部门必须经由法律途径来解决与涉案女孩的赔偿问题。另外,被撞伤的女孩当时面临高考,其父母为了孩子能安心学习,暂缓了对环卫部门的起诉,事情拖了将近一年没有彻底解决。事故当事人双方得知“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成立后,昨日立即约定好来到和平区交警支队,希望能尽快经由司法调解处理此事,特提出申请。

  昨日下午2时许开庭,原告诉讼代理人简单陈述了事发经过,并提出了赔偿3万元的要求。被告表示同意并就此事对女孩造成的影响表示道歉。双方达成了共同调解意向,法庭很快就此出具了司法调解书,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被告当即兑现了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庭审过程不到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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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快又省钱

  作为受伤女孩的代理人,她的父亲对交通法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说:“不用请律师,不用跑法院,就在交通队里,只用了半小时就把一年没解决的问题解决了。真是太快了,非常方便!假如要去法院走诉讼程序的话,要立案就得交550元的诉讼费,在这儿解决就都省了。交通法庭真正地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为老百姓办了实事。”(记者 张清 刘彩霞 通讯员 杨毅 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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