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要交停车费吗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不需要缴纳停车费。以下是关于交警扣车的相关介绍:1。交警扣车期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交警扣车时间不得超过30日。2.交警扣车的条件:违法的时候。无牌车辆上路行驶;假冒车辆上路;司机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开车;
车辆没有检验标准;车辆上没有强制保险标准;车辆正在盗抢汽车的;发生事故,需要扣留车辆取证的;公共汽车或货车超载;机动车是拼装的或者已经达到溢价标准的;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进行暂扣处理时,无需车主承担停车费等额外费用,所有费用均由负责执法的公安机关承担。依据此项规定,若机动驾驶员未按照规定在现场,或虽然赶到现场但拒绝按照现场提示立即驶离,导致其车辆阻碍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正常行驶,将面临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
同时,如果情况严重,执法部门有权依法将违规车辆拖移到相对安全的地点,也可转移到附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临时性停放等待处理。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是否收取违章者相应的拖车费用,且应尽量迅速地通知当事人到底应该在哪里按照何种方式来安置被拖走的车辆。
行为人被交警扣车的,不需要交停车费,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